王连拱:制修订衡器标准的要求应该是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 _ 王连拱:制修订衡器标准的要求应该是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 _ 衡器行业

王连拱:制修订衡器标准的要求应该是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

更新时间:2020-01-06 点击:8118 衡器行业 地磅厂家

王连拱:制修订衡器标准的要求应该是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

王连拱提到衡器产品作为国内广泛应用的称重计量产品,在衡器国家标准的制修
订过程中,一般都积极采用 OIML 国际建议。衡器产品的型式评价大刚也要求积
极采用 OIML 国际建议;采用国际建议有两种形式,一是等同采用;二是修改采
用;这样一来,等同采用 OIML 国际建议作为一种形式,无论是生产方面还是管
理层面,都希望能得到行业的认可。本文就衡器产品在采用 OIML 国际建议方面
存在的问题做一分析,希望能在标准和型评大纲的应用中,正确的处理二方面的
关系。

王连拱认为衡器产品作为一种古老的称重计量产品,自秦朝开始逐渐的被“衡同轻重”这
一“标准”管理起来,作为一种“法制计量”产品,历来受到管理层的重视。九十年
代后期,电子衡器产品如“雨后春笋”快速得到发展,衡器产品的结构形式更加简
化,制作更加容易。中国的衡器产品开始走向国际化,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衡器
产品也逐渐地进入内地,衡器产品的标准问题日益引起大家的重视。“国际法制
计量组织 OIML”的证书制度应运而生,只要是通过了 OIML 的认证,则产品可以
在成员国之间进行贸易。所以说,秦始皇的统一度量衡和当前我们国家提倡的统
一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标准文件,用长远的眼光看,其意义、作用都有异曲
同工之妙。毕竟 OIML 的技术水平目前来看比我们国内的衡器制造业水平要高。
国家一直在积极地倡导衡器产品向国际标准看齐,向国际建议 OIML 文件看齐,
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标准技术,使衡器制造者有目标可以“对标”,来提高国内衡
器产品的技术水平。但是,是利用国家标准“对标”,还是利用“型式评价大纲”对
标,等同采用 OIML 文件是否适合中国的国情,在衡器生产厂和计量技术机构之
间一直存有争议。有观点提出:标准是指导衡器生产的;型评大纲是管衡器“出
生”的,将二者分离开来。本文通过分析在标准和型评大纲制修订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来探讨一下执行 OIML 文件的适宜的方法。
王连拱建议标准和型评大纲的编制要求如下:
1)制修订标准的要求
标准是指: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
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GB/T 20000.1-
2014,定义 5.3 }。在定义之后有一个注 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
为基础。从标准的定义和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我们知道标准是协商一致的结果,
是制定标准的团体(行业)成员之间讨论、研究的结果。所以就会有公司认为现
行标准制定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较低,自己的产品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国
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关系有三种,一是等同采用,二是修改采用,三是非等
效,非等效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需要查看、比较国
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具体内容的差异,来判断国家标准是否优于国际标准;而等同
采用的关系和内容就比较明确,国标的内容和国际建议的内容是一致的,在操作
上也是采用翻译法。
王连拱介绍说在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上,要求“国家标准应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GB/T20000.2-2009,5}。由于国际标准“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
订保持与最新技术水平同步。” OIML 成员国大部分是美国、欧洲的发达国家,其
技术实力和技术水平较高,所以其制定的 OIML 国际建议的技术水平相对较高。
只所以称为国际建议而不是国际标准,就是考虑到 OIML 的各成员国技术水平不
一样,在采用 OIML 国际建议时给予一定的灵活性。OIML 有 51 个正式成员国,
中国于 1985 年 4 月 25 日起成为正式成员国之一,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代表中国
参加其活动。若 OIML 成员国都采用相同的标准,这就便于各国在一个共同的技
术平台上交流,有了一种共同的技术语言。从中国衡器行业 34 年的技术发展以
及衡器行业制修订的标准来看,作为衡器标准主要内容的“计量要求”的技术参数,
和 OIML 国际建议基本是一致的。其不同之处在于“技术要求”的少量差别以及按
照我国的计量管理要求和法律要求对 OIML 文件进行的修订。同时,也增加了一
些制造要求。
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建议)时还要求,为了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我国的
一项标准应尽可能采用一项国际标准。这样做可以了解我国标准的技术体系来自
于哪里,也便于溯源。
王连拱指出以 GB/T 27738-2011《重力式自动装料衡器》为例,其前言中说明:
由于我国现行的计量产品的管理模式与国际上不尽相同,为满足国家的法律
要求和工业的特殊需要,因此国家标准和国际建议存在少量的技术性差异。
型式评价是指:根据文件要求对测量仪器指定型式的一个或多个样品性能所
进行的系统检查和试验,并将其结果写入型式评价报告中,以确定是否可对该型
式予以批准。[JJF1015-2014,定义 3.2]注:计量器具的型式指某一计量器具的样机
及其技术文件。
王连拱指出国家标准与 OIML 国际建议不一致的内容一般是:
★ 引用文件:一般是引用的国内文件或已经转化为国标的国际标准;这涉
及到国家的主权问题。
★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型式评价、检定、首次检定、使用中检查。按照中
国的法制计量管理要求来制定。
★ 产品型号;符合中国的国家标准
★ 使用中检查;按照中国的法制计量管理要求来规范;
★ 软件要求;适合于中国的国情,如防作弊。
★ 安全性能;符合中国的标准。
★ 称重传感器;符合中国的管理要求。
★ 制造要求;
★ 安装要求;
★ 出厂检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查看 GB/T 7721《连续累计自动衡器(皮带秤)》国标,与 OIML R50 不一致
的内容与上述内容基本相同。增加的与 OIML R 50 不同之处是:GB/T 7721 多了
一项耐久性试验的内容。
GB/T23111-2008《非自动衡器》,“等同采用 OIML R 76-1:2006《非自动衡
器》国际建议”,但是,其中“多分度衡器”和“多范围衡器”一直以来由于不适应国
家的计量管理要求并没有被执行。型式评价中也没有这两项内容。更多建议可以和王连拱联系




下一篇:王连拱:国家标准、型评大纲的OIML 国际建议 上一篇:地磅的国家标准采用国际建议的原因
相关文章: 科达地磅电阻应变计基底材料 欧盟成为我国衡器产品最大的市场 2019年我国共从54个国家和地区进口衡器产品 地磅的国家标准采用国际建议的原因 王连拱:制修订衡器标准的要求应该是与国际标准体系相协调 王连拱:国家标准、型评大纲的OIML 国际建议